元旦、春節臨近,商家紛紛拿出各種“促銷手段”,讓消費者眼花繚亂,相關投訴也隨之增多。昨天,南京市物價局提醒商家要明碼標價、誠信經營,同時還公佈了近期查處的兩起價格違反案例。其中,一家開發商因為沒有明碼標價,還通過“買一層送一層”這種誘人的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,將面臨33萬元的罰款。
  通訊員 王麗萍 現代快報記者 朱蓓
  開發商“吹牛不打草稿”
  今年10月,有市民向物價部門舉報稱,一家名為凱鴻燕瀾灣花苑的樓盤,在售樓中心進行的廣告宣傳和實際銷售情況壓根不符,存在欺騙消費者的情況。
  接到舉報後,物價部門對這個樓盤進行了調查。調查發現,樓盤的開發商是南京凱州置業有限公司,燕瀾灣花苑項目當時銷售的6套房源,都沒有按照規定明確銷售價格,違反了《價格法》。
  沒有標出明確售價,只是這家樓盤的其中一個問題,執法人員很快發現,在這家樓盤的宣傳畫頁上,有一句這樣的宣傳語句:“百米贈送面積,117~161平方米定製精裝大宅,現在買一層送一層,大手筆收官饋贈。”很多消費者都被這樣“誘人”的承諾吸引來看房,但實際情況如何呢?
  按照字面意思,很多消費者自然認為,“買一層”之後,另外一層的面積就是贈送的。但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。
  南京市物價局檢查分局局長徐軍介紹,商家在銷售中,一層和負一層兩層的面積實際上都算在了銷售面積里,並計算了售價,並未實現所謂的“送一層”的承諾。
  徐軍說,開發商的做法,屬於相關規定中的“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”價格違法行為。
  目前,物價部門已經發出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,責令商家立即改正。除此之外,根據相關法律法規,物價部門還將對開發商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,處以3萬元的罰款,並對商家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的行為處罰30萬元。兩項罰款相加,開發商將面臨共33萬元的處罰。
  對這一處罰,一些買房人紛紛表示“罰得好”,但也有人認為,33萬元對開發商而言,只是九牛一毛。
  停車場不公示收費挨罰
  今年11月,物價部門接到了市民的舉報稱,高淳的柯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停車場沒有設置收費公示牌,存在違規行為。
  這是一家正常的收費停車場,所有權屬於這家物業公司,停車場內確實存在市民舉報的並未按照規定進行收費公示的情況。隨即,物價部門要求這家物業公司進行整改,進行正常的收費公示。但多次提醒之後,物業公司仍舊“屢教不改”。
  最終,依據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》,高淳區物價局按照上限開出了5000元的罰單。
  節日臨近
  促銷別玩“花樣”
  聖誕、元旦和春節等節日日益臨近,各個商家都鉚足了勁兒想出各種促銷方式。徐軍介紹,商家在節日促銷中,應該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對於促銷價格和促銷方式進行詳細的說明和解釋,“比如說‘買一送一’,就要解釋清楚,到底送的是啥。”
  徐軍舉例說,比如“買一送一”,買的是一條牛仔褲送一條牛仔褲,就符合宣傳中的說法,但如果是買一條牛仔褲,送一條毛巾,那就要先進行說明,避免誤導消費者,引發糾紛。  (原標題:房子買一層送一層?開發商“吹牛”被罰33萬元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u77uuerh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