紅網隆回10月27日訊(通訊員 賀上升)“自從村裡有了黨委特派員和黨建廉政監督員,我村黨務、村務、財務等工作規範多了,現在村裡的重大決策和財務開支,都向黨員群眾民主公開。”10月27日,湖南省隆回縣羅洪鄉上羅洪村老黨員羅崇初高興地說。
  今年,羅洪鄉黨委推行“1+3+1”模式,即黨委為每個村“特派”1名村黨支部專職副書記,並聘請3名在當地有威望的村民組成黨建廉政監督員,與村委1名紀檢委員一起全面負責監督村支部村委會的黨建廉政工作。“1+3+1”模式的亮點在於“特派”村黨支部專職副書記,都是該鄉機關蹲點聯村的幹部。雖然這些幹部不在村裡坐班,但他們在村黨支部村委會的會議中具有發言權、表決權。與村紀檢委員、村黨建廉政監督員一起對村黨支部村委會的黨務、村務、財務、事務進行全面監督。村裡的大小會議和集中學習都必須到場,從而真正實現對村內各項決策的產生和執政,由事後監督變為事前監督,尤其是對發展黨員和民主評議黨員、處置不合格黨員實行全程把關監控。要求所有的上報材料上均有他們的簽字,確保發展黨員程序不走樣、質量有保證,確保黨員民主評議有實效、處置不合理黨員“事實清楚、理由充分、處理恰當、手續完備”。按照“懲前毖後、治病救人”的原則教育大多數、處置極少數,以保證黨員隊伍的純潔性和先進性。
  今年1月至9月,羅洪鄉19個村黨支部通過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的民主評議會,實行“1+3+1”模式把關,按照方案要求共“診斷”出4名不合格黨員,實行限期整改六個月的處理。  (原標題:隆回縣羅洪鄉“1+3+1”模式給村官套上“緊箍咒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u77uuerh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